您现在的位置: 五台山旅游门户网 >> 佛教文化 >> 佛教学院 >> 政策法规 >> 文章正文
  《教政策法律知识答问》选编(七)           ★★★
《教政策法律知识答问》选编(七)
作者:徐玉成 文章来源:五台山旅游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 17:05:31
宗 教 政 策 法 律 知 识 答 问 选 编
    徐 玉 成
        8 2 . 问 : 关 于 “ 寺 庙 为 社 会 公 有 ” 的 政 策 规 定 是 怎 么 回 事 ?
    
        答 : 这 个 政 策 规 定 最 早 是 在 1 9 5 2 年 1 2 月 , 中 共 中 央 转 发 《 中 央 宣 传 部 、 中 央统 战 部 关于 成 立 佛 教 协 会 的 指 示 》 中 提 出 来 的 , 即 是 : “ 关 于 寺 庙 产 权 问 题 : 寺 庙 为 社 会 所 公 有 , 僧尼 一 般 地 有 使 用 权 , 但 不 论 僧 尼 或 佛 教 团 体 均 无 处 理 寺 庙 财 产 之 权 。 如 确 系 私 人 出 资 修 建 或购 置 的 小 庙 , 仍 可 归 私 人 所 有 。 ”
    
       8 3 . 问 : 在 新 时 期 如 何 正 确 理 解 “ 寺 庙 为 社 会 公 有 ” 的 政 策 规 定 ?
    
        答 : 寺 庙 为 “ 社 会 公 有 ” , 是 1 9 5 2 年 中 共 中 央 根 据 当 时 的 历 史 条 件 提 出 来 的 ,在 当 时 的 历 史 条 件 下 起 过 一 定 的 积 极 作 用 。
    
       1 9 5 4 年 制 定 的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宪 法 》 以 及 以 后 经 历 次 修 改 的 《 宪 法 》 中 , 在 国 家 所 有制 关 系 的 规 定 上 , 都 没 有 使 用 “ 社 会 公 有 ” 这 一 概 念 。 因 为 宪 法 具 有 最 高 的 法 律 效 力 , 所 以 “ 寺 庙 为 社 会 公 有 ” 也 应 遵 照 宪 法 予 以 相 应 的 调 整 。 但 是 , 由 于 种 种 原 因 , 对 寺 庙 为 “ 社 会公 有 ” 这 一 所 有 制 关 系 没 有 能 够 及 时 予 以 调 整 。 中 共 中 央 十 一 届 三 中 全 会 落 实 宗 教 政 策 以 来, 寺 庙 为 “ 社 会 公 有 ” 被 有 关 部 门 和 地 区 理 解 为 “ 国 家 所 有 ” , 曾 引 发 了 一 些 产 权 纠 纷 , 影响 到 落 实 宗 教 房 地 产 政 策 的 步 伐 。
    
       在 我 国 社 会 主 义 初 级 阶 段 , 实 行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体 制 , 佛 教 界 、 道 教 界 根 据 国 家 关 于 实 行 “ 自 传 、 自 治 、 自 养 ” 的 “ 三 自 ” 方 针 , 就 必 须 落 实 寺 院 的 所 有 权 和 使 用 权 的 产 权 政 策 , 以维 护 其 合 法 权 益 。 对 这 一 政 策 规 定 , 政 府 主 管 部 门 在 有 关 权 威 性 的 文 件 中 , 已 经 把 寺 院 “ 社会 所 公 有 ” 解 释 为 佛 道 教 团 体 集 体 所 有 。 如 1 9 8 1 年 1 月 2 7 日 ,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 国 务 院宗 教 事 务 局 关 于 寺 庙 、 道 观 房 屋 产 权 归 属 问 题 对 上 海 市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 上 海 市 宗 教 事 务 局 请示 报 告 的 复 函 中 , 同 意 请 示 报 告 中 提 出 的 意 见 : “ 寺 庙 、 道 观 不 论 当 前 是 否 进 行 宗 教 活 动 ,其 房 屋 大 都 是 由 群 众 捐 献 而 建 造 。 因 此 除 个 别 确 系 私 人 出 资 修 建 或 购 置 的 小 庙 , 仍 可 归 私 人所 有 外 , 其 他 房 屋 的 性 质 均 应 属 公 共 财 产 , 其 产 权 归 宗 教 团 体 市 佛 教 协 会 与 市 道 教 协 会 所 有。 僧 、 尼 、 道 士 一 般 有 使 用 权 , 但 均 无 权 出 卖 、 抵 押 或 互 相 赠 送 。 任 何 使 用 、 占 用 单 位 或 其他 机 关 团 体 都 不 能 任 意 改 变 其 所 有 权 , 并 应 按 照 中 共 中 央 、 国 务 院 一 九 八 ○ 年 有 关 文 件 精 神落 实 政 策 , 产 权 归 还 各 宗 教 团 体 。 ” ( 《 新 时 期 宗 教 工 作 文 献 选 编 》 第 2 8 — 2 9 页 )
    
       中 共 十 一 届 三 中 全 会 以 后 , 在 中 共 中 央 【 1 9 8 2 】 1 9 号 文 件 , 国 务 院 【 1 9 8 1 】 1 78 号 文 件 , 中 央 办 公 厅 【 1 9 8 5 】 5 9 号 文 件 和 中 共 中 央 【 1 9 9 1 】 6 号 文 件 以 及 国 务院 1 9 9 4 年 1 月 3 1 日 发 布 的 《 宗 教 活 动 场 所 管 理 条 例 》 中 , 都 相 应 规 定 寺 院 财 产 的 使 用权 和 管 理 权 应 当 由 宗 教 团 体 或 宗 教 组 织 管 理 使 用 , 同 《 民 法 通 则 》 第 7 7 条 关 于 “ 社 会 团 体包 括 宗 教 财 产 的 合 法 财 产 受 法 律 保 护 ” 的 规 定 相 配 套 、 相 衔 接 , 表 明 国 家 在 法 律 上 对 “ 寺 庙为 社 会 公 有 ” 的 政 策 进 行 了 一 定 程 度 的 调 整 , 承 认 了 佛 、 道 教 团 体 和 组 织 对 寺 庙 财 产 拥 有 使用 权 或 所 有 权 。 从 而 确 立 了 寺 庙 产 权 的 法 律 地 位 。
    
       所 以 , 在 对 待 寺 院 财 产 的 使 用 权 或 所 有 权 的 提 法 上 , 要 参 照 中 共 十 一 届 三 中 全 会 以 后 中 共 中央 、 国 务 院 发 布 的 有 关 宗 教 的 法 律 、 法 规 和 政 策 的 规 定 执 行 。
    
       8 4 . 问 : 什 么 是 房 地 产 市 场 ?
    
        答 : 从 狭 义 上 说 , 房 地 产 市 场 是 指 房 地 产 买 卖 、 租 赁 、 抵 押 、 典 当 等 交 易 活 动 ; 从广 义 上 说, 房 地 产 市 场 是 指 整 个 社 会 房 地 产 交 易 关 系 的 总 和 。 它 包 括 主 体 、 客 体 、 价 格 、 租 赁 、 资 金、 运 行 机 制 等 组 成 的 系 统 。
    
       一 般 而 言 , 房 产 使 用 范 围 内 的 土 地 随 房 产 的 转 让 而 转 让 , 地 上 的 房 产 也 随 土 地 的 转 让 而 转 让。 房 产 与 地 产 的 不 可 分 性 , 决 定 了 房 产 和 地 产 交 易 市 场 的 共 同 存 在 。 同 时 , 由 于 交 易 的 侧 重点 不 同 , 也 存 在 各 自 独 立 的 房 产 市 场 和 地 产 市 场 。 房 产 市 场 进 行 有 关 房 产 商 品 的 买 卖 、 租 赁、 抵 押 、 交 换 活 动 ; 地 产 市 场 进 行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转 让 、 抵 押 和 交 换 活 动 。
    
       房 地 产 是 一 种 特 殊 商 品 , 其 特 点 是 : ( 1 ) 不 可 移 动 性 。 房 地 产 市 场 交 易 中 没 有 空 间 移 动 ,只 是 权 属 的 转 移 。 ( 2 ) 交 易 形 式 的 多 样 性 。 出 售 、 出 租 和 房 屋 互 换 等 。 ( 3 ) 价 格 上 浮 性。 随 着 经 济 的 发 展 , 房 地 产 市 场 的 价 格 一 般 会 随 着 级 差 地 租 的 增 长 呈 上 升 趋 势 。 ( 4 ) 地 域性 。 受 区 域 经 济 差 别 的 影 响 , 房 地 产 市 场 在 不 同 区 域 之 间 存 在 一 定 的 “ 台 阶 ” 。
    
       宗 教 界 的 房 地 产 , 无 论 是 历 史 继 承 下 来 的 , 国 家 划 拨 还 是 自 己 购 建 的 , 其 产 权 属 于 宗 教 界 ,是 宗 教 界 赖 以 实 行 “ 三 自 ” 的 基 础 资 源 , 在 建 立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的 过 程 中 , 保 护 、 使 用 和管 理 好 宗 教 房 地 产 , 制 止 和 防 止 宗 教 房 地 产 的 流 失 , 反 对 有 关 部 门 和 单 位 利 用 职 权 强 行 占 用宗 教 房 地 产 , 对 于 提 高 宗 教 界 的 自 养 能 力 和 生 存 能 力 , 具 有 十 分 重 要 的 意 义 。
    
       8 5 . 问 : 国 家 建 设 部 关 于 宗 教 房 产 产 权 登 记 有 哪 些 规 定 ?
    
        答 : 国 家 建 设 部 ( 8 9 ) 建 房 字 第 5 1 2 号 文 件 , 关 于 宗 教 房 产 登 记 有 关 产 权 登 记规 定 如 下 :
    
       一 、 宗 教 团 体 的 教 堂 、 寺 院 、 庵 堂 、 宫 观 及 其 他 房 屋 , 不 论 自 用 、 出 租 ( 包 括 由 房 地 产 管 理部 门 包 [ 经 ] 租 ) 、 出 借 、 被 占 用 和 按 中 央 、 国 务 院 政 策 规 定 应 退 还 的 均 由 宗 教 团 体 登 记 。尚 未 发 还 产 权 的 暂 缓 登 记 。
    
       原 外 国 教 会 房 产 , 按 中 央 、 国 务 院 政 策 规 定 解 放 后 已 转 移 为 中 国 教 会 所 有 , 其 产 权 由 宗 教 团体 登 记 。
    
       二 、 解 放 以 来 按 照 中 央 、 国

[1] [2] [3] [4] 下一页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专 题 栏 目
    最 新 热 门
    普通文章[图文]加拿大、澳大利亚…
    普通文章佛教圣地五台山许愿记
    普通文章游佛国五台山有感
    普通文章世人关注五台山尼姑庵
    普通文章北京怀柔朝阳寺将举办中…
    普通文章四大皆空是哪“四大”?
    普通文章[组图]佛教四大吉花都是…
    推荐文章谈中国茶文化中儒释道思…
    普通文章茄子十吃方法大推荐
    普通文章佛教八大宗派序
    最 新 推 荐
    推荐文章五台山农民著书留住失传…
    推荐文章[图文]16尊云冈石窟流失…
    推荐文章中央统战部部长杜青林一…
    推荐文章山西省慈善总会捐款 600…
    推荐文章峨眉山佛协"爱国教育红色…
    推荐文章山西省慈善总会将开展疾…
    推荐文章辽宁葫芦岛华严寺朝山团…
    推荐文章“佛门三宝”齐聚南京四…
    推荐文章唐山发现一寺院遗址出土…
    推荐文章河南嵩山少林寺方丈永信…
    相 关 文 章
    《教政策法律知识答问》…
    《教政策法律知识答问》…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