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清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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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佛宇 文章来源:五台山旅游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22 17:39:58 |
nbsp; (2)退院的和尚: 丛林住持是来自十方、去至十方,有一定的任期,至时候必行交接仪式。《百丈丛林清规证义记》云:“监院具领须知一册,载明本寺所有田产物业及迎接仪从……新住持,即择数亲信人,同专使到彼,收万年簿及文契庄严,钱米用物等,唯盘结文契,不清不接,以常住文契关重也。”又《百丈清规》卷第一云:“住持如年老有疾,或心力疲倦,或缘不顺自宜,知退常住钱物。须要簿书分明,方丈什物点对交割具单目一样两本,住持两序勒旧签押,用寺记印,住持库司各执一本为照”。前任的住持和尚退位,便称为退院老和尚,他闲居养静,再不问事。新任接位接法的住持和尚,对老和尚务须恭敬侍奉供养,一直到老死。否则,会被诸山长老及大众们所指责的。但是,退院的和尚,多半仍拾起到位时的包袱,不多添分毫,谦称自己德行不够,两袖清风,飘然远引,再云游十方去了,这即是丛林大德和尚的风范。 (3)住持和尚执行的任务: 住持在职位上,是全寺首脑的住持,由他选拔僧众,分担各种执事的职务,叫作请职。请职等于说以礼聘请,并不以命代行。各种执事的职位,虽然由住持所请,但一经请定了,便各自执行他的职事,秉公办理,即使对住持也不能循私,因为他们有一最高的信仰,尽心尽力,一切都是为了常住,才是功德。常住,就是指丛林寺院的全体代名词,也就是佛经所说佛法常住之意。所以凡关于处理或决议全寺和大众的事,住持必须请集全体执事会议以决定。不能一意孤行,至少,也有两序执事长老,或少数重要执事参加决定才行。因此,住持在职位上,不能象专制时代的政府主管一样,而是一种民主意愿的集中。住持所负的主要责任,是指导全寺僧众们的实地修行,和品行的督导,关于这一方面,住持有无上的权威,也有无限的责任感。所以古代的丛林,有些住持,根本就不问寺事,他认为执事的职掌,已经各有所司,毋须他来多管,他只须自己努力修行,随时说法,行其身教就是,要能不使学者走入岐途,这才是他应尽的责任。 (4)住持和尚请两序班首执事: 住持就职,就要选请全寺的职事。所谓执事,百丈旧规,称为知事。通常于每年农历正月十六日与七月十六日二“期头”各举行一次。依丛林所施设之职务,分为序职,列职二类。序职是依个之年资、德业而予以叙职;其职务属永久性质,不必依任期请辞再叙。列职则以六个月为一任期,每年分二任期,以农历正月十六日和七月十六日各期之期头。每一任期之最后一周,各职事依列请辞列职,以待领来期之职务。 住持要发表各位执事职司的手续时先要往求本人的同意,再把各执事职司的名字职位,写在一个牌上,于正月十五日或七月十五日挂牌示众。在就职的那一天,午斋的时候,住持和尚送各职司到堂,依次就座用膳。饭后再绕佛经行,送到大殿上,依次排列位置,再礼佛就位。一般称之为“送位”。晚课以后,各新请的职事,便到方丈礼座就职。方丈则预备茶果款待,更当面加以训勉、告诫,尽心职务,遵守清规。退而,一一拜侯。这就是简单的请职程序。 (5)古清规的住持职司和授受程序: (1)住持的日常寺务: A、关于教育和说法: 1、上堂: 即在法堂对大众说法。古时长老住持可随时上堂,中世以后则有定期及临时上堂之别:(1)旦望上堂,每月初一、十五上堂。(2)五参上堂,每月初五、初十、二十、二十五日上堂,另加上望(月末最后一天)上堂,约每五日上堂一回,故称为五参。(3)九参上堂,每三日上堂一回,则每月约有九回上堂。(4)圣节上堂,皇帝诞生日上堂,(5)出队上堂,住持出外劝化,归来后上堂。(6)因等上堂,寺院发生毁逆违难等事,住持特别上说法。(7)秉拂上堂,谢头首秉拂之劳。(8)谢都寺斋上堂,谢都寺斋之劳,住持为上堂说法。(9)大行追严上堂,为皇帝之中阴追荐而上堂说法。住持上堂升座时,大众应起立听法。上堂说之后,赴斋堂受供,称为上堂斋。 &nbs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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