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有关部门开始对拉萨河段及湖泊全面禁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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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西藏商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11 15:19:34 |
五台山旅游网讯 2007年5月11日,从西藏自治区农牧厅畜牧兽医水产处获悉,为保护日益减少的拉萨鲇鱼等濒危鱼类,西藏大部分湖泊已全面封湖禁渔。7月30日前为拉萨河休渔期,禁渔河段主要为达孜和墨竹工卡两县境内的拉萨河中游段,西藏其它河流由当地部门酌情安排休渔期,禁渔期间任何人不得在休渔期河段捕鱼。
据了解,西藏鱼类的繁殖季节一般在5月至9月,主要集中于6月至8月。自治区农牧厅畜牧兽医水产处蔡斌处长介绍说,西藏大部分湖泊已全面封湖禁渔,以保护卤虫卵等部分湖泊特种稀有的渔业资源。
今年西藏禁渔重点是拉萨市达孜县和墨竹工卡县境内拉萨河段。每年4月底至7月底,拉萨河水位最低,各种鱼类都处于产卵期。近年来牞不少居民将还未产卵的鱼捕捞上来牞致使拉萨鲇鱼等西藏濒危鱼类的数量下降。由于西藏湖泊有半数左右为咸水湖,在湖泊中繁殖的鱼类常逆河而上繁殖,而禁渔的拉萨河段正是大量鱼类繁殖季节的产卵聚集地。
蔡斌告诉记者,按照去年3月正式实施的《西藏自治区渔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渔业资源状况、繁殖特性,适当调整禁渔期,但每年不得少于4个月。
目前,拉萨市渔政部门已着手向拉萨市政府提出申请,将现有的100天禁渔期适当延长,有效保护拉萨河流域内的鲇鱼、裂腹鱼、胡子鱼等鱼类。
据了解,在去年正式实施的《西藏自治区渔业管理办法》中,尖裸鲤、平鳍裸吻鱼等被列为自治区一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西藏山溪鲵、亚东鲑、墨脱华鲮、锥吻叶须鱼等列为自治区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经过设置禁渔区、划定禁渔期、规定捕捞工具、制定最低单体重量捕捞标准,并采取严格的监管措施,这样野生水生动物就能得到有效保护。(信息来源:西藏商报 饶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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