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启动年,南岳区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联系了区文化文物宗教局,并多次到南岳区内各寺院,面对面进行居民医保政策宣讲,让僧人也及时、平等地享受国家的惠民政策。
南岳大善寺怀恒法师在了解了该项政策后,安排了相关工作人员到医保中心为46位僧尼办理了参保、缴费手续,让更多的僧人“病有所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