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团出行“八项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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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流星宇 文章来源:五台山旅游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22 11:49:05 |
“十一”黄金周旅游高峰将至,太原市旅游局21日发布出游提示,提醒市民出行前后的“八项注意”。
注意一:
广告是否规范。规范的旅游广告,应当注明旅行社的名称、许可证号、地址等翔实内容。仅冠以“某某假期”、“某某之旅”、“某某旅游咨询公司”名称的广告,大多是资质不全的个人或机构所为。诸如“豪华旅游”、“相当于三星四星标准”等模糊广告用语,游客须保持警惕。
注意二:
旅行社是否正规。报名时要查看旅行社是否持有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太原市旅游委还专门向具有出境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发放了载有编号的“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报名点”铭牌。
注意三:
旅游合同细节。旅游者应对合同的条款仔细阅读,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购物的地点和次数、住宿标准、交通工具标准、餐饮次数和标准等。
注意四:
维权也要合法。旅途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完成行程后到出游报名所在地的旅游质监部门投诉。投诉时效为90天。旅游者也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注意五:
赴欧别穿假名牌。欧洲部分国家制定了针对入境游客穿着、携带假名牌的处罚办法和法规。
注意六:
先做“功课”再出门。出游前尽可能多地了解目的地的气候、风俗、饮食和文化。
注意七:
特殊旅游量力而行。在跟团出游时,听从领队和导游安排,尽量避免涉及过于危险的区域。在参与探险游、高原游等特殊项目时,要有组织地进行,并结合自身身体状况参加。
注意八:
杜绝七大“不文明行为”,包括不修边幅、不讲卫生、不懂礼仪、不守秩序、不遵法规、不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喧哗吵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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