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旅游业现已进入了互换资源、差异化发展的区域性旅游合作阶段,东部在合作开发上的速度和深度都引领全国,但区域壁垒仍是合作深化的瓶颈。
据经济参考报7月6日报道,旅游业对于相关行业及区域经济的拉动效应已不言而喻,在经历了景点竞争、线路竞争、城市竞争之后,我国的旅游业现已进入了互换资源、差异化发展的区域性旅游合作阶段。
东部在合作开发上的速度和深度都引领全国。
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旅游互动为伊始,长江三角洲、华北地区、北方十省市、沿黄河省市、环渤海地区等紧随其后,区域旅游合作热在全国迅速蔓延。而今年,在严峻的经济形势面前,旅游区域合作的热潮更是一浪高过一浪。
在北部,北京、天津、山西、黑龙江、吉林等十省区旅游部门5月15日共同签署了合作行动计划,联手开发北方旅游大市场。
在南部,环北部湾的广东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6月10日在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旅游合作磋商会上,签署了环北部湾区域旅游合作框架协议书,三方将消除旅游壁垒,推进无障碍旅游合作,联合打造环北部湾区域旅游精品。
东部各省市的区域性旅游合作如火如荼,在合作开发的速度和深度都引领全国。以江苏省推出的国际旅游行销计划为例,提出了“一国一策、一地一策、一品一策”针对性强的个性化区域旅游合作。西部旅游发展相对滞后,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云贵川等省市亦逐渐加入到区域合作的行列中来。
从省市来看,目前,北京市已与环渤海地区及周边地区9省市及10个国内主要热点城市建立了“9+10”区域旅游合作机制,随后又与天津、山西等省市签署了双边或多边合作协议。
内陆省份山西也已先后与陕西、广东、安徽等20个省市签订了旅游合作协议,互送客源,共同宣传,异地投诉,联合执法,通过旅游拉动消费,扩大内需。
山西省旅游学会执行会长银灿表示,旅游业具有开放性和关联性强的特点,区域旅游合作能强有力地推动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生产要素的流动和集聚,优化区域旅游结构,缩短区域间差距。同时,也有利于先进经营管理技术的传播和管理网络的健全和完善。
“旅游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必须要走区域化合作之路,比如陕西是地下文物大省,山西是地上文物大省,区域旅游合作将增加旅游产品客户资源的覆盖面积,有利于发挥各地产品的优势。”
业内人士认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客观上要求旅游资源突破行政区域的限制,将地理位置相近的若干城市进行联合,整合区域性资源,发展区域性旅游产业。区域合作能够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旅游需要,改善旅游产品的结构,丰富旅游产品的内容,降低旅游费用,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从而解决旅游产业一贯存在的产品单薄、 (0)(0)评论此篇文章其它评论发起话题相关资讯财讯社区请输入验证码 (0)内容单一的问题,并提高旅游资源利用效率,避免旅游市场重复建设、防止行业恶性竞争。
据介绍,全国区域性旅游的发展实现了由省内扩大到省际、国际的区域合作、由旅游部门间合作扩展至党政领导间交流与合作的转变,合作形式更加具体,合作内容更加丰富,合作成果也更加明显。
在区域旅游合作的推动下,山西旅游产品结构加速调整,正由单一的名山大川、古建筑观光游向工农业游、红色旅游、会议游等多层次发展。从客源结构看,山西省在周边省份游客的基础上,珠三角、东北等新型市场客户资源得到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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