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经协商,一致同意:将旅游团人数下限,由“十人以上”改为“五人以上”;将旅游团在台停留期间,由“不超过十天”改为“不超过十五天”。新规定自公告之日七日后实施。 (记者柳志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