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生态兴省”山西省新添10处省级森林公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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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山西省旅游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2-14 16:06:58 |
12月10日,省林业厅传来喜讯,山西省葡峰森林公园等10处森林公园被省政府批准建立省级森林公园。截至目前,我省的省级森林公园数量已达55处,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18处。
据介绍,此次获批新建的10处省级森林公园分别为:山西省葡峰森林公园(位于清徐县马峪乡)、山西省孤峰山森林公园(位于万荣县万泉乡)、山西省珏山森林公园(位于泽州县金村镇)、山西省三合牡丹森林公园(位于古县石壁乡)、山西省玉华山森林公园(位于沁县漳源乡)、山西省和谐园森林公园(位于阳泉市郊区杨家庄乡)、山西省飞龙山森林公园(位于保德县东关镇)、山西省清水河森林公园(位于五台县门限石乡)、山西省洪涛山森林公园(位于怀仁县金沙滩镇)、山西省杀虎口森林公园(位于右玉县杀虎口旅游区),上述10处省级森林公园的总面积达22244.6公顷。
省政府要求在对森林公园的开发建设中,注重森林资源的保护,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其中,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由省林业厅负责审批。新建立的森林公园要按规定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森林资源权属不变。森林公园建设要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园区内的旅游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应引入市场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要把森林公园建设、森林旅游开发和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实现转型发展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在“生态兴省”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在扩大就业、带动群众致富中发挥积极作用。同时,省政府还要求省林业厅按照《山西省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的规定,搞好新建森林公园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开发和利用等各项管理工作,确保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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