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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旅游事务署:4月1日起对入境旅客实行修订的烟酒免税限额           ★★★
香港旅游事务署:4月1日起对入境旅客实行修订的烟酒免税限额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国家旅游局信息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2 18:58:40

  据香港旅游事务署消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将于2007年4月1日修订入境旅客享有的烟酒免税限额。即,自2007年4月1日起,凡年满18岁的访港旅客,在入境时如携带下列限额的烟酒,可分别享受免税优惠如下:
  一、饮用酒类1升;
  二、香烟60支或雪茄15支或其他制成烟草75克。
  访港旅客如携带超过免税限额的烟酒,而没有向香港入境管制站的海关人员如实申报,可被检控或罚款,且有关物品亦将被充公。
  为确保方便内地居民赴港旅游,请赴港旅客敬请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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