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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市场扩大开放 “7.1”外资旅行社将受国民待遇           ★★★
旅游市场扩大开放 “7.1”外资旅行社将受国民待遇
作者:流星宇 文章来源:五台山旅游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9 9:13:16
从今年7月1日起,我国将取消对外商投资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并对外资旅行社的注册资本实行国民待遇。这是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1月18日在山东济南召开的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宣布的。

    旅游业是中国对外开放最早和开放程度最高的行业之一,也是政府确定的外商投资优势产业,具备良好的投资和发展环境。2003年7月,国家旅游局提前4年多兑现入世承诺,批准成立了中国第一家外商独资旅行社。同时,我国还积极推动有实力的中国旅游企业到国外拓展业务。

    邵琪伟表示,自今年2月1日起,国家将取消对内资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并鼓励有实力的旅游企业“走出去”发展。按照实施“走出去”的战略要求,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的国内旅游企业到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的主要国家和地区,投资收购、建设、管理宾馆饭店和景区景点等旅游设施。

    截至目前,我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的国家和地区总数已达到132个,其中2006年新开放的目的地有15个。截至目前,我国公民可组团前往的国家和地区达到86个。去年全年出境旅游达3400万人次,增长10%,我国继续保持亚洲第一大出境旅游市场的地位。

    同时,我国继续保持世界上第四大入境旅游接待国和世界上最大的国内旅游市场。去年全年入境旅游人数达1.24亿人次,增长3.4%;旅游外汇收入335亿美元,增长14%;国内旅游人数13.9亿人次,增长15%;国内旅游收入6200亿元,增长17%;旅游总收入8850亿元人民币,增长15%。

    邵琪伟说,入世5年来,中国已提前或如期履行了加入世贸组织谈判时有关旅游领域的各项承诺。随着入世后过渡期即将结束,中国将提前兑现入世谈判有关旅游领域的其他承诺。中国旅游业要进一步扩大开放,以增强整体素质,提高国际竞争力,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和各种挑战。

    2007年我国将进一步深化和扩大旅游对外交流。继续做好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开放和已开放国家和地区的后续工作,促进多双边关系发展。进一步促进中日、中韩、中俄、中美、中印、中非以及中国与东盟、中国与欧盟的旅游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扩大互访规模,扩大互利合作。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仪日前对全国旅游业发展作出重要批示:

    为不断满足我国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努力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重要产业,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特别要积极应对国际市场竞争加剧的新情况,努力提高国际旅游竞争力,促进三大旅游市场繁荣发展;要积极推进旅游法规和标准化建设,努力提升产业素质;要不断深化旅游诚信建设,大力整治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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