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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迦牟尼与早期佛教的基本理论           ★★★
释迦牟尼与早期佛教的基本理论
作者:佛宇 文章来源:五台山旅游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24 16:14:52
一、释迦牟尼的生平

  在早期佛教的典籍中,没有关于佛教创始人生平的完整记录。释迦牟尼主要事迹散见于佛教各个部派后来编成的经律中,而且往往与神话交织在一起,有许多荒诞的成分。剔除这些神话虚构,大体可以找出一些较为可信的史实。
  佛教创始人名悉达多,姓乔达摩,出生于古印度的迦毗罗卫城(约在今印度、尼泊尔边境地区),大约生活在公元前566—486年。释迦牟尼是佛教徒对他的尊称,意思是“释迦族的贤人”。
  乔达摩出身于刹帝利种姓,是迦毗罗卫国净饭王太子,其母摩耶夫人早死,由姨母摩诃婆阇波提抚养长大。少年时代接受婆罗门教的传统教育,学习吠陀经典和五明。后与觉善王女耶输陀罗结婚,生子曰罗喉罗。29岁离家,到处寻师访友,探索人生解脱之道。
  关于乔达摩出家的动机,佛教的传说不完全相同,有说是因为他看到了人体的丑恶:有说是因为他看到了生老病死的痛苦。从当时社会考察,可能与他经历了亡国灭族的惨祸有关。传说佛陀布教,曾得到拘萨罗国王波斯匿(即胜军王)的赞赏。但该国大臣利用波斯匿不在国内的机会,发动政变,拥立他的儿子毗琉离(即毗卢择迦)为王,不久发兵消灭了释迦的国家。当毗琉离王兴兵方行之日,佛陀曾于路上劝阻,但未成功。被杀“释种”,“积尸如莽,流血成池”。佛陀曾听到释氏五百妇女被戮含苦称佛的声音,他无可奈何,唯有遣比丘为他们说法:“羁缠五欲,流转三涂,恩爱别离,生死长远”。阶级关系的剧烈变化和战争,加剧了的社会不幸,当是促使乔达摩产生消极厌世思想的主要原因。
  离家之后,先到王舍城郊外漫游,跟随数论派先驱阿逻逻迦罗摩和郁陀迦罗摩子学习禅定。数月之后,觉得不满足。
  他不否认禅定的作用,但认为禅定不是目的。接着他尝试通过严格的苦行发现真理,寻求解脱。据说,他认为:摩擦湿木不能生火,摩擦于木才能取火;人身亦需经过苦行,清除体液,才能悟出真理。于是他逐渐减少饮食,直到每天只吃一粒米,后七天进一餐。他穿鹿皮、树皮,睡在鹿粪牛粪上,有时卧于荆兢上。六年后,身体消瘦,形同枯木,却依然没有发现什么真理。
  乔达摩认识到苦行并不能获得解脱,开始净身进食。他渡过尼连禅河,来到伽耶(今菩提伽耶),坐在毕钵罗材(后称菩提村)下,沉思默想。据说,经过七天七夜,终于悟出了“四谛”的真理。这标志他真正觉悟成道了,因而被称为“佛陀”,或简劝“佛”,意思是“觉悟者”。这一年他35岁。此后他就一心转向传教活动,历时45年,直到死去。他的活动地区主要在摩揭陀、拘萨罗和跋耆三国,东面最远到过瞻波,西到摩偷罗。当时这一带经济文化发达,沙门运动高涨,新的宗教团体和哲学派别,大都在这里活动。
  传说佛陀在成道后,首先赶往婆罗奈城郊的鹿野苑,寻找曾随他一道出家的阿若■陈如等五个侍从,并向他们讲说“四谛”之理。由于从不同角度讲了三遍,佛史称作“三转法轮”。佛陀还主张要坚持“中道”原则,即既要避免极端苦行,又反对任情纵欲,只有“中道”才是解脱的“正道”。这是佛陀首次宣讲佛法,所以也称为“初转法轮”。■陈如等五人信仰了佛陀教义,成为他的首批僧侣,号“五比丘”。
佛陀一天的活动似乎很有规律,他黎明起床,坐禅静思,近中午时,外出乞食。有时在午饭前访问某些沙门。中午饭后,到聚落外的静寂处坐禅沉思。黄昏为弟子宣法,或到聚落里向俗人传教。一直到晚上。他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是漫游、布道,雨季停止旅行3个月,称为“伐沙”(坐夏)。
  佛陀的这种生活方式,当是早期僧侣的生活缩影,后来就形成了佛教的某些生活规则、戒律的雏型。
佛陀传教所走的道路,基本上是商道。《长阿含·游行经》比较系统地记载了佛陀成道前由北向南所走的路,以及入灭前由南向北走的路,这两条路很少偏离当时的商道,佛陀常年来往于摩揭陀国的王舍城和拘萨罗国的舍卫城,这里沙门运动特别活跃,传说频毗沙罗王之弟迦留曾召集96种“外道”举行大斋。当时的王室,是沙门运动的支持者。佛陀的传教,就一直得到商人和王族的支持。他有两个最重要的经常说法的住处,一处在舍卫城南的祇园精舍,这是拘萨罗国富商须达多(给孤独长者)布施的,一处在王舍城的竹林精舍,竹林是迦兰陀长者所赠,精舍是频毗沙罗王出资建造。传说佛陀悟道,从菩提树下站起来,首先向他奉献食物的也是两个商人。
  佛陀在传教中经常与“外道”沙门辩论。揭佛典记载,佛陀总是在辩论中取胜,使他们纷纷皈依佛教。有一次佛陀走在鹿野苑的路上,遇到一位“邪命外道”沙门,佛陀对他说法,表示自己已经成道,这位“邪命外道”摇头离去,走上另一条路。佛陀的道理并没能使一切人信服。
  佛陀80岁逝世。据说他灭于拘尸那迦城(印度北方邦境内)附近的希拉尼耶伐底河边的娑罗林中。关于他一生的传说,很难肯定有多少真实的成分。不过从中大体可以看到早期佛教僧侣的一般生活情景,有助于对佛教基本教义的理解。

  二、早期佛教的基本教义——四谛说

  按照佛教徒的传统说法,佛教经典三藏都是释迦牟尼亲自宣讲和制定的。事实上,佛教经典决不是一个人的创造,也不是一个时代的产物。它们往往是随时随地就以“如是我闻”的格式在社会上涌现出来。佛教流传到哪里,那里就会有新的经典出现。除了“论藏”部分有作者的署名之外,一切经、律,既无作者,也无真正的制作时间和地点。因此,佛教典籍既多且杂,很难作历史的考察。即便按佛教自身的传说,最古老的典籍,也是在佛教产生2、3百年之后,由佛教不同派别的僧侣汇集编成的。因此,要判定哪些教义是释迦牟尼的思想,已经不可能。但作为最早流行的一种思潮,即学术界所谓的“原始佛教”言,还可以看出一个轮廓。这些最古老的典籍,有许多共同的说法,反映了佛教的基础教义和历史的连续性,也就是早期佛教的基本内容。
  作为沙门思潮的一种,佛教与其它沙门派别既有共性,又有差别。一般说,早期佛教对当时沙门普遍关心的本体论问题不愿考虑。《杂阿含经》(卷34)载:当“外道”沙门向佛询问关于世间“常”还是“无常”,世间“有边”还是“无边”,如来死后是“有”还是“无”,身体与生命是“一”还是“异”等十四个问题时,佛陀不置可否,拒绝作明确的答复。他认为,当前最紧迫的是人生解脱问题,讨论本体论徒劳无益。譬如人中了箭,不是马上去拔箭治伤,而是先讨论箭是什么做的,弓是什么形状等,那就是本末倒置,走入歧途。佛陀及其弟子们关心的问题,集中在关于人的本质和人的解脱方面。佛教的全部学说,基本上是按照这一主题展开的,这一主题又集中凝聚在四谛说中。
  “四谛”是佛教各派共同承认的基础教义,形成可能较早,相传佛陀悟道的核心就是四谛,也是初转法轮的根本内容。
  所谓“谛”,有“实在”或“真理”的意思,是印度哲学通用的概念。“四谛”亦称“四圣谛”,意为“四条真理”,即苦、集、灭、道。四谛又分为两部分,苦、集二谛说明人生的本质及其形成的原因;灭、道二谛指明人生解脱的归宿和解脱之路。或者说,前者侧重于解释世间,后者侧重于创造出世间。四谛的这种组织结构,可能借鉴印度医生治病的“四侠”,早期佛教把人生本身就看作是一种病态。
  1.苦谛
  何谓“苦谛”?是把社会人生判定为“苦”,并以此判断为真理的教义。佛教把人的感受分为三种: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但从根本上说,这一切感受都是“苦”。社会人生原是一大“苦聚”,全无幸福欢乐之可言。这一教义,成了全部佛教的出发点。佛典关于“苦”的分类很多,有四苦、五苦、八苦、九苦、十一苦等。《增一阿含经·四谛品》中有一个代表性的说法:
  彼云何名为苦谛?所谓苦谛者,生苦、老苦、病苦、死苦、忧悲恼苦、怨憎会苦、恩爱别离苦、所欲不得苦,取要言之,五盛阴苦。是谓名为苦谛。
  这八苦可以分为二类:第一类生老病死,认为人生的自然过程是苦;第二类,优悲恼、怨憎会、恩爱别离和所欲不得,把主观愿望不能满足说成是苦。最后归结为,“五盛阴”,“五阴”是佛教对“人”的一种特殊称谓。“五盛阴”指对人生的爱恋和追求,以此为苦,也就是以人的存在本身为苦。这样,“苦”就具有普遍的性格,只要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苦”就是必然的。
  以人生为苦的判断,以及由此带来的悲观厌世思想,从消极方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动荡和人生的离乱所造成的种种不幸,是早期佛教最大的偏见。它否认“苦”与“乐”的相对性及其界限,抹杀“苦”的社会阶级内容,攻击只有人类才能具有的苦乐观念和感情,这在常人和哲人中都是难以通过的,但在软弱的失意者和绝望者中间,却容易引起共鸣。
  生老病死是人生的自然规律;主观和客观的矛盾,是人生过程最普遍的矛盾。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任务,就在于正确地认识规律,正确地处理矛盾,战胜它们,为人类的幸福不断开拓光明的前程。早期佛教教义缺乏这种积极的充满进取的乐观精神,在僧侣中曾引起自戕、自杀和互杀的弊端。佛教“戒杀”的律文,最初就是为了制止这一弊端而制定的。后期佛典屡屡教训人身难逢,人生可贵,要求它的信徒利用这一机会好好修道积福,看来也是为了纠正早期的悲观情绪。不过从总体上说,佛教的人生哲学始终贯彻着轻贱人身、鄙薄人生的倾向。
  2.集谛
  集谛是说明诸苦和人生原因的,它是早期佛教的理论基础,内容相当丰富,大体可以“五阴聚合说”、“十二因缘说”和“业报轮回说”加以概括。
  “五阴聚合”说
  佛陀认为,宇宙间一切事物和现象,都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由多种因素集合而成。“有情”(指包括人在内的一切有情识的生物,亦称“众生”),则由“五阴”组成。“阴”亦译作“蕴”,有“积聚”或“覆盖”的意思,实指类别。“五阴”就是色、受、想、行、识等五类现象的总称。
  “色”的定义是“质碍”,凡具“质碍”作用的现象,统称作“色”,相当于物质概念,但含有少数精神现象。“色阴”包括四大(地、水、火、风)、由四大组成的感觉器官(眼耳鼻舌身)和感觉对象(色声香味触)等。
  “受”,谓“领纳”,指主体领受客体给予的痛痒苦乐等体验,相当于心理学上的感受。“受阴”有三类:苦受、乐受和不苦不乐受。
  “想”,谓“取像”、“施设名言”,相当于摄取表象,形成语言概念的精神活动。
  “行”的定义是“造作”,特指思想中决定和支配人的行为的那些因素,如目的、筹划、决断、心理趋向、意志等。
  “识”的定义是“了别”,指一切认识活动赖以发生的精神主体,早期佛教分为六种,即具有见、闻、嗅、味、触、思维作用的眼、耳、鼻、舌、身、意,通称“六识”。
  五阴中的后四阴亦曰“非色四阴”,简称为“名”,因此五阴又叫作“名色”。“名色”可以泛指一切精神现象和物质现象;而“五阴”往往特指“有情”,或作为人的代称。佛教对“非色四阴”的区分,在心理学和认识论中有重要意义,至今仍有探讨的价值。但“五阴”的理论,却是为了引出因果报应的宗教观念和“人无我”的哲学结论。据说,“五阴”本是以“类”的性质独立自存的,其所以集合成为千差万别的个体“有情”,在于有一种追求和贪爱五阴的业力。这种业力不同,感得五阴聚合的形体也不同,因而有三界六道,贫富天寿等差别。如此业报轮回,受诸苦恼。
  既然有情只是“五阴”的聚合,是多种因素的集合体,所以有情自身不是独立永存的实体,没有单独的“自性”,此即谓之“人无我”。佛教认为,“我”是一种“常一自在”的存在,即独立自主,有绝对自由的永恒精神体。“人无我”亦称“人空”,是佛教空观的内容之一;他们往往据此而否定“有情”和人的真实性。永恒的灵魂和绝对的自由意志是确实没有的,这是真理,但据此否定人的真实存在,否定人生的价值,就是荒谬。
  “十二因缘”说
  缘起说是佛教的独创理论,用以解释世间人生和世间现象之所以发生和变化,构成早期佛学的重要部分。这一理论到大乘佛教还有更充分的发展,衍生出许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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