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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家乐”服务规范化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农村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30 9:46:5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从2007年1月开始,《山西省乡村旅游客栈服务规范》正式实施。该《服务规范》包括经营条件、外部环境、设施、卫生、安全、服务、管理等,重点是客栈的住宿、餐饮、安全、服务4个方面。

    住宿方面,要求农家客栈的男女卫生间要分开,至少应有5间以上可供出租的客房,每间室内面积均需达到10平方米以上,有10个以上的床位。从业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持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上岗;礼貌待客,文明服务,着装干净、整洁。服务方面,要求“农家乐”实行住宿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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