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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早出台旅游法 促进旅游业发展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中国旅游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8 9:01:0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新华网北京3月4日专电(记者朱建军)“我国旅游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积累了雄厚的基础,在‘十一五’规划中,我国已将旅游业列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出席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程有清代表说,“我们建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尽快出台旅游法,促进我国旅游业的发展。”

  旅游业是提供旅游产品及相关产品以满足旅游者旅行游览目的的全部产业的总和,世界上许多国家已将旅游业列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加以规范。程有清代表说,“旅游业必将会有一个大的发展,其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会日益重要,用法律的形式把旅游过程中的社会关系固定下来并予以规范和调整,已显得尤为迫切。”程有清代表说,在我国的旅游立法过程中,全国各省区市从本地旅游业发展的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旅游立法的路子,基本上都出台了自己的旅游条例,为制定全国旅游大法进行了立法实践,积累了一定的立法经验。他认为,国家旅游局和国务院法制部门积极工作,制定了《旅游法》征求意见稿,在全国范围内多次征求修订意见,几易其稿,在全国范围内已经进行了广泛的舆论宣传工作,为制定旅游大法奠定了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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