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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旅行社禁对老人儿童额外加收费用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太原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2-10 18:05:3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2月7日,省旅游局要求:旅行社不得对老人、儿童等群体实行价格“歧视”,一经核实,将严厉查处。

    为了规范春节旅游市场秩序,省旅游局要求旅行社不做虚假广告和超范围经营,特别是无赴台游组团社资质的旅行社经营台湾游业务,欺骗游客,转团卖团,从中赚取高额代理费用,扰乱旅游市场正常秩序。

    此外,省旅游局还严禁旅行社零负团费经营和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到指定购物场所购物及参加自费项目;严禁甩团或违规拼团、转团和发无全陪团;严禁旅行社对老人、儿童等特殊人群实行价格“歧视”,额外加收费用。

    对于上述问题,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在春节期间进行明察暗访,一旦发现旅行社出现上述问题,将严厉查处。

    节日期间,全省各旅游景区除确保服务质量、交通、饮食安全外,要特别加强景区宗教场所管理,杜绝非宗教活动场所私设香炉、功德箱,以“算命测相”“抽签算卦”等为诱饵,诱骗游客消费等欺客宰客行为。严厉打击游商围追游客兜售货物、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欺客宰客和敲诈勒索行为。

    全省300多家旅游星级饭店还将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从而引导游客合理消费、理性消费、文明消费,营造出“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节日氛围。

    同时,春节期间,我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与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内蒙古、河南、辽宁等省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游客跨区域投诉处理、区域联动和信息沟通。(记者 赵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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