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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亚旅游形象标识使用免费期至2014年         ★★★
三亚旅游形象标识使用免费期至2014年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南海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2-3 16:27:03
记者获悉,三亚已经设计完成国际旅游形象标识,并且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旅游形象标识使用的管理办法。三亚市政府常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三亚国际旅游形象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城市旅游形象标识怎么用将有章可循。

    据了解,三亚以往的旅游形象标识使用不统一,常用的形象标识内涵不够丰富,未体现“三亚”概念,可识别性低。《三亚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9——2020)》修编后,提出加快塑造三亚度假旅游目的地的国际品牌形象,推动三亚旅游业实现中国首选度假旅游目的地和亚洲一流的旅游目的地的近期目标。因此,三亚市委托设计机构对三亚国际旅游形象标识进行深度设计,并于今年初完成设计,于7月2日通过专家评审。

    新设计的三亚国际旅游形象标识分为两部分,标识第一部分采用汉语拼音“sanya”,开头的大写字母"S"的上半部分酷似火凤凰,寓意风舞天涯,灵感则来自于2008年奥运火炬境内首传三亚时的一句宣传口号“凤舞天涯”。字母的下半部分则像一朵浪花,突出了三亚的海洋特色。第二部分为一个用毛笔写成的斜竖体排列的“三亚”两个字,用汉字和书法的形式,突出了中国文化元素。其次,旁边一个红色的小印章,上有“天涯”二字,字体来自于著名的天涯海角石上的“天涯”二字。同时,印章的形状,则来自于三亚另一块著名的“南天一柱”石。

    新版国际旅游形象标识设计完成后引起广泛关注,专家认为,设计单位在深入研究三亚地脉和文脉的基础上创作的形象标识造型、中英文书法与标准色调,生动地表现了“美丽三亚,浪漫天涯”的旅游目的地形象。

    三亚在设计完成国际旅游形象标识后,便开始制定有关标识使用的管理办法,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通过了《三亚国际旅游形象标识使用管理办法》。

    据介绍,标识使用分无偿使用和有偿使用两种方式。三亚市党政机关举办、承办的与三亚旅游有关的非商业性的公务或者公益性活动等,可以依法使用标识,不需要审批和授权。但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将三亚国际旅游形象标识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等方式使用的,则被列入有偿使用范围,需要向该标识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另外,出于初期大力推广使用的考虑,初步确定在2014年之前,三亚国际旅游形象标识可获免费授权使用,之后正式实行有偿授权使用。(南国都市报/记者王成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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