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物价局表示,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凡调整门票价格时,要提前半年向社会公布。地方性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地方性法规执行。每年5月底前,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汇总本地区门票价格情况并向上一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
山西省物价局还要求,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门票价格,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主动掌握价格变动,做好引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