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旅游质监所提示:出境游应慎重选择旅行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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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太原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2-7 15:23:13 |
2月5日,省旅游质监所发布出境旅游提示:出境游应慎重选择旅行社。1月31日,我国一赴美旅游团在亚利桑那州发生7死10伤的交通事故,给游客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随着出境旅游目的地开放范围逐步扩大,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特别提示游客:出境游应慎重选择旅行社,在出门前,游客要为自己购买一份出境旅游保险。
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的提示称:消费者应该选择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旅行社,并要求其告知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名称。要尽量选择经营规范、信誉较好的旅行社,不要盲目追求低价旅游线路,避免落入低价陷阱;游客在报名时应要求旅行社解释"购物团"和其他团的区别,注意旅行社提供的行程表、旅游景点信息,特别是定点购物的次数,以及食宿饭店的名称及星级情况;在出发前应尽量了解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法规和消费者保护措施。据介绍,在欧美及澳大利亚等地,很多商店都有无条件退款保障。香港有"优质旅游服务计划",认可商户贴有"优"字标志,确保明码实价,货真价实。消费者购买商品应主动向经营者索要购物发票、收据、小票等相关凭证,以备发生纠纷时可以拿出证据。同时要求对方在票据上填写好内容,如商品名称、型号,购买日期或接受服务的项目等;在选好旅行社之后,为自己购买一份出境游保险是十分必要的。目前境内游保险险种分为旅游意外险和交通险,而境外游就是在意外险的基础上加了一个紧急救助险,而且一些国家甚至要求游客必须购买一定数额的保险才可以入境。
此外,省旅游质监所还提醒消费者,在出境旅游途中发生权益受损时,可向组织出境游的境内旅行社索赔,境内旅行社应当承担先行赔偿责任。同时,游客还可向旅游质监部门(0351-7325012)投诉。 (温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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