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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5年度报告:旅游市场五大热点           ★★★
3.15年度报告:旅游市场五大热点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山西省旅游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15 12:14:04
国家主管部门严管景区影视拍摄

  背 景

  2004年,《无极》剧组到云南香格里拉县碧沽天池取景,该地属于“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为修建沙石道路、栈道及“海棠精舍”,剧组共毁坏并占用高山草甸及灌木林地500平方米,而且留下遍地垃圾,原来浑然一体的天池被几十米长的浮桥截成两半。

  2006年5月,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点名批评《无极》剧组,引发媒体持续追踪报道,引来公众对影视拍摄破坏环境的深入讨论,质疑用公共资源换取经济效益的短视行为,以及地方上利用影视作品来宣传风景资源的做法。

  针对一些风景名胜区相继发生因影视拍摄等活动,造成风景名胜资源受到严重破坏的现象,建设部2006年5月12日紧急发布《关于严格限制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影视拍摄等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区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严格禁止和限制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影视拍摄和大型主题演艺等活动,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批准可能会影响或破坏地形地貌和自然环境的拍摄活动。

  为从根源上杜绝类似事件,2007年2月,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又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区影视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管理的通知》,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禁止进行影视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在上述范围之外开展此类活动,必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文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环保、城建、文物部门的报批和验收手续,应当及时拆除临时搭建和设置的布景棚、营地、舞台等构筑物,对生态环境进行恢复,并由所在地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验收。

  点 评

  《无极》剧组破坏风景区环境事件让国家有关部门下了整治的决心,先是建设部在风景名胜区范围严厉禁止此类事件,并在法规中定下高额罚款以儆效尤,而之后国家环保总局等部委联合发文,更详细规定了在风景区进行影视片拍摄和实景演艺活动的审批和管理,从而使得景区环境保护具有了可操作性,不让这种拿公共资源牟私利的行为再次发生。

  探险旅游安全引发大讨论

  背 景

  2006年“五一”黄金周期间,全国发生涉及旅游安全的事故11起,共有游客19人死亡,23人受伤,90人被施救,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其中10起事故均是散客自助旅游或离团自行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其中一名叫小倩的年轻女子参加网络召集的探险活动,死于内蒙古库布其沙漠,引起了全国上下对探险旅游的强烈关注。

  事发之后,国家旅游局紧急对全国的探险旅游目的地进行调查,在山岳、沙漠、峡谷(洞穴)、漂流(潜水)四种探险旅游模式之下,通过专家和公众的推荐,确定了34个待选项目,同时配发探险旅游的专家建议,引导消费者理性合理选择探险项目,2006年“十一”黄金周探险旅游安全事故明显降低。

  点 评

  面对越来越多的探险旅游者,探险旅游管理不力的局面目前尚未得到明显改善,游客对其危险性认识不足,建立良好的救援机制也需要时间。目前正规的探险旅游由户外俱乐部和旅行社等组织,管理上的交叉也为这一领域的规范带来了难度。

  探险旅游之中谁承担人员伤亡的责任成为讨论焦点。探险旅游者多通过网站发帖组成团队活动,这些帖子一般都明确列出免责条款,申明组织者不对活动中任何不可抗力所发生的意外事件负责,参与者风险自负,一旦出现纠纷或安全事故则无人负责。

  全国出境旅游合同将统一

  背 景

  随着游客出游增多,由于旅游合同表述不清、归责不明而产生的纠纷越来越多,而且旅游业长期缺乏全国统一的格式合同,这也造成各地标准不一。

  2006年4月,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已进入最后审核阶段。此合同由通用条款、协议条款、出境旅游报名表三部分组成,对旅游费用进行了严格规定。要求双方签订合同时,旅行社应提供《旅游线路说明书》《境外自费项目推荐表》,由消费者认定之后签字作为合同附件。

  为减少消费者被误导的可能,合同对以往旅行社常用的“准四星”、“相当于”等模糊字眼进行了明确限制,自费项目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旅行社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参加自费项目,并根据擅自增加购物的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游客支付违约金。擅自改变住宿、餐饮和交通工具标准等情况,也明确了具体违约责任与违约金比例。

  点 评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人次和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家及地区呈现持续快速增长态势,维护旅游消费者的正当消费权益也越来越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

  实施后的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对促进旅游市场本身的自律与成长,建设全国旅游诚信体系有很大作用。出境旅游市场只是旅游合同规范化行动的开始,今后国家旅游局还将与国家工商总局一起联合推出国内旅游等方面的合同范本,将有效减少此前由于合同不规范而引发的合同陷阱与纠纷。

  云南大理景点捆绑销售遭质疑

  2006年4月,大理有关旅游部门实行一卡通的结算方式,分门别类推出“精品线路”的多个套餐线路,套餐价格在180元至200元之间,其中核心的线路基本涉及洱海游船、感通索道、蝴蝶泉和崇圣三塔4个景区。这项捆绑销售景点的规定,遭到许多消费者的质疑,为此,众多旅行社开始在旅游线路中有意识地剔除大理。

  点 评

  对旅游业捆绑销售的争论已不是第一次,全国各地也有一些旅游景点也有此种做法。而云南大理与旅行社之间进行的谈判,一直持续到2006年年末。这也成为组团旅行社、地接旅行社、景点、消费者之间互相制约、互相影响的一个典型案例。

  旅游市场掀起文明风暴

  改革开放以来,旅游业迅速发展,但整体上我国公民的文明素质与之还不相适应,与中国的国际地位不相称。一些公民在旅游活动中不修边幅、不讲卫生、不懂礼仪、不守秩序、不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喧哗吵闹,这些不文明行为损害了中国“礼仪之邦”的形象,群众反应强烈。2006年8月8日,中央文明办与国家旅游局发布通知,部署实施“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场旅游文明风暴。

  按照中央文明委统一安排,“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活动从2006年8月中旬启动,将持续3年。相关部门联合征集“中国公民旅游不文明行为表现”和“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建议”,并发布了《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用各种手段加强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并探索建立加强公民文明旅游综合管理的长效机制。

  点 评

  已逐步富裕起来的国人正在越来越多地把游山玩水的兴趣转向国门以外的世界,2004年我国赴境外旅游就达到3200多万人次,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目的地国家已达上百个。

  中央多个部门联手行动,提升国人旅游文明素质,对于重塑中国公民良好国际形象、增强中国软实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需要指出的是,要真正成为文明游客,仅靠一二项行动是不够的,旅游中的陋习其实都是生活中的陋习。因此,在目前的教育体系中加强公德教育、行为习惯养成的教育,才能培养出真正的文明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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