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的规定,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大对所属学校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督、审计工作力度,制止出现挪用、挤占、滞拨教育经费的现象。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各类出国考察活动的审核、管理和监督,严格审批手续。领导干部要坚决做到不用公款出境旅游,不组织、不参加没有明确公务目的及实质内容的出访,不接受下属单位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不组织有其它相关部门参加的出国考察。对于发生的用公款旅游的问题,有关部门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