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推出首份《航空运输电子客票服务公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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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15 1:50:06 |
新华网上海3月14日电(记者俞丽虹)14日,东方航空公司、上海航空公司、南方航空公司上海基地等11家航空企业代表在沪签署《航空运输电子客票服务公约》。航空运输电子客票,俗称“电子机票”。自推出以来,由于宣传推广不够、配套设施滞后等原因,屡屡引发消费纠纷。据统计,2006年上海共受理机票类投诉2000多件,其中针对“电子机票”的投诉占了三分之一。据了解,上海推出的首份《航空运输电子客票服务公约》,由上海市工商局、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及各大航空公司共同拟定。签约的航空企业承诺,在“电子机票”销售过程中,主动向消费者告知购买、使用“电子机票”的相关知识;设立受理“电子机票”投诉的服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服务监督电话。根据《公约》,今后,不论因为航空公司还是消费者个人原因发生改签、签转、退票等变更行为时,航空公司都将尽力帮助消费者办理手续,提供相应的服务,避免发生消费纠纷,及时解决消费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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